领导讲话 - 柳书记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柳书记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瑞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姐告工委书记柳五三
在瑞丽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2007年3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瑞丽、畹町、姐告的局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来开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干部的党纪国法意识,明确公务员职责,更好地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刚才,我们表彰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明年要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物质奖励。2006年是我市的“平安年”,没有干部出大问题,说明瑞丽干部队伍政治是坚定的,作风是过硬的。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切实把好“七条线”。
一、把好基本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阳光线”
各单位几乎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基本建设,都会采购设备和办公用品,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接到的举报多数都是因为单位的基本建设和设备采购有“猫腻”,群众想不通,心不服。如果把这个问题上抓好了,抓实了,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群众投诉就会减少。首先要民主。各单位有建设项目及大额采购都要召开班子会,共同商议定夺,由局长来最后拍板。现在各单位都下派了纪检组长,今后单位搞基建必须有纪检组长签字同意。另外,定点修理及定点采购商品的投诉比较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避免滋生腐败现象。单位的纪检组长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纪检组长是代表党委、纪委管好一个部门廉政建设的监督人,办事要公正、阳光,不要搞暗箱操作。有些采购的东西质次价高甚至是伪劣产品,糟蹋人民的血汗钱,群众不答应,国法也不容许。其次要公开,基本建设如果按照招标方式,通过货比三家,使买来的产品质量过硬,建筑质量也不容易出问题,单位领导便可以理直气壮。今后5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求在瑞丽电视台和瑞丽江网站上公示,请市纪委加强监督。第三要合情合理。基建和采购一律不允许由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亲戚朋友承包,亲属不能参与重要工程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严禁徇私情,吃回扣。
各位局长要学会用科学的方法保护自己,做好工作笔记,每天参与的工作、做出的决策都要记录在案。我们反复强调,基本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定要按照程序公开招标,按基建要求控制投资规模,不要单位建起大房子,局长建起“小房子”。当局长要有威信、有魅力,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只要基本建设和设备采购阳光化,就不怕别人告状,敢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把好国家资金使用“安全线”
各单位不论是什么渠道来的资金,包括企业赞助资金,一进入国家帐户,就是国家资金。国家资金如果三个月时间不归还就是挪用,是犯罪。瑞丽是黄金口岸,接待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负责人都比较辛苦。我们一定要坚持“八个坚决”的原则:一是各单位使用国家资金坚决执行“一支笔”签批制度;二是坚决不允许“打白条”。正常接待开支要出具税票。审计部门如果发现单位“打白条”,要对其实行1—5倍罚款,并从局长和财务人员工资中扣除支付;三是坚决执行单位领导借钱打借条制度;四是坚决治理“小金库”。纪委要严加监督,原则上不允许设立“小金库”,更不能把单位资金转移到“小金库”;五是坚决不允许挪用国债资金。国债资金出问题不光是一个局长撤职的问题,还将影响到全州项目资金的申报。因此,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要随时对国债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这是一条高压线,绝不能含糊;六是坚决不允许挪用住房公积金。全国最近出现了几起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大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住房公积金是用于干部职工的住房专项资金,经费再紧张也不能动用;七是坚决不允许挪用低保、社保资金。低保、社保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前不久上海某领导出事,案情涉及面广,数额巨大,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八是坚决不允许市四班子领导到下级单位或企业报销工作经费。今年财政再困难也会安排给各班子成员一定的工作经费,杜绝向单位及企业摊派。
点击数:
|
|||||||||||||||||||||||||
|
|||||||||||||||||||||||||
|
|||||||||||||||||||||||||
|
|||||||||||||||||||||||||
|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
